104.02會議記錄



    夏綠第社區管理委員會
 104年度管委會02月份例會會議紀錄
 
民國1040130TIME20:00
 
會議室
 
主任委員 劉清江
 
柴壽安
 
 
林玉秀 副主任委員(因事請假)、莊惠雅 監察委員(因事請假)、朱利民財務委員、岳國芬 安全委員、洪佳雯 機電委員、游皖華 行政委員
出席住戶:1061~陳先生、賈小姐。
壹、   財務報告:請參閱附件
貳、工作報告:(自104/2/3—104/2/24止)
2/3-.交接社區總幹事職務~交接社區未辦及待辦工作事項。
2/4-.主委交辦:一月會議記錄須完成始得請款、製作一月會議記錄完成送交主委審核、公告1外送人員進入社區要脫帽及口罩2總幹事異動。
2/5-.修改會議紀錄~1061樓拍攝違建相片、勘查B1車道廣角鏡位置。
2/6-.拜會主委討論社區事務~交辦:2/15施作社區消毒一定要李副董親自執行、欣欣環
      保提供大型桶子或袋子、春節用春聯開始準備及春節用糖果。
2/7-.公告春節垃圾停收時間表。
2/8-.主委交辦:春節期間住戶應注意事項公告字體要再放大、製作C1-3I2催繳管理費存證信函。
2/9-.會議記錄修改完成呈送主委批閱、向管理室借社區規約製作106號之1函文。1月份廠商請款已完成匯款、請欣欣送大桶子來、至土銀及台中銀行索取春聯、公告會議記錄、公告2/15社區消毒時間。
2/10-.聯絡欣欣環保送大型桶子來。
2/13-.欣欣環保送一只垃圾子車支援春節垃圾收運
2/15-.社區貼春聯、主委親自執行社區消毒、公司李副董執行地下室消毒、欠繳管理費及會議室屋頂漏水存證信函用印、購買花卉用肥料一大包。
2/16-.公告2/25會議公告及1061樓會議通知單。
2/17-.呈送各委員會議通知單、購買春節糖果、向主委建議管理室簿冊類於過完年後更新。
2/22-.巡視社區一切正常。
2/24-.寄存證信函予1123F-2催討管理費及廠商聖毅、製作2/25會議資料。
參、上次會議決議執行情形:
項次
決 議 事 項
執 行 情 形
1
催繳I-2C1-3欠繳管理費,請管理公司依據規定催繳。
 I-22月份先繳清1期。
 C1-32/24寄存證信函。
2
火警受信總機誤報3次,請落實保全員通報及處理誤報之功能。
 請國霖機電檢查並持續追蹤及觀察 
 並落實管理員處理機制。
3
1/14進行社區清洗水塔造成住戶無水可用之情形,廠商晉昇已提出改善方案,爾後仍由晉昇執行清洗水塔之工作。
 於下次再清洗水塔時機由管理
 公司全程督導並分為2~3次清洗。
4
地下室B1-12.B1-14漏水問題經國霖勘查為排水管問題,請抓漏廠商勘查,如再發生漏水時請防漏水廠商現場勘查。
 將持續追蹤及觀察。
5
已採購消毒機與消毒藥水,請李副董執行
消毒,主委從旁監督。
215日由聲威李副董執行社區消毒,感謝主委全力協助。
6
現社區尚有2戶無分攤公共電費(無委託
書無法調閱資料),原因係為拆表。
將請國霖協助調查若再無法查出
則至台電調閱資。
7
寄出會議室屋頂漏水修繕,聖毅公司未履約保固,請寄發存證信函催辦之。
2/24寄出存證信函
8
對公共空間30公分以上之雜物,進行拍照公告之,住戶若放置鞋櫃收納鞋子,請勿超越地板接縫線,不影響逃生路線為原則。
將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消防法規製作公告勸導住戶遵守之。
9
擬於車道內裝設感應照明燈,並於管理室
內裝設連線之警示閃燈以提醒保全員注意
有人進出。
將請惠勝弱電報價。
10
威竑企業(舊衣回收廠商)回饋方式將回饋金3000元改為免費抽水肥三車。
預定抽水肥日期為4月份。
11
社區門禁共識-統一自備鑰匙案請住戶配合自備鑰匙並於進出時隨手關門。
將公告請住戶配合並訂於22:00時關關閉大門。
12
C棟住戶(1061)侵占社區公設加蓋為房間私用,請依據法令規定辦理改善程序。
已通知該住戶列席會議協商。
肆、討論議題:
(1)1061樓侵占社區公設加蓋為房間私用討論。『請住戶陳旭明先生說明』
說明:(1)該住戶因於樓梯間後方空間及防火巷私自搭建採光罩及以磚頭設置於防火巷通道,造成阻隔及妨礙逃生路線,本次會議邀請該住戶列席共同討論改善方案。
     (2)管委會一致共同請該住戶能自行拆除採光罩並將磚頭撤除以免妨礙逃生空間,如該住戶未能自行改善其他住戶也會向相關單位檢舉屆時不但會受拆也會被罰款。
決議:請先將磚頭撤除維持通道暢通,如果有住戶去檢舉後果則自行負擔。
(2)欠繳管理費者之後續處理程序。
決議:欠繳管理費者宜先通知及催繳如為能配合再寄發存證信函或支付命令。
(3)是否設置公用金爐以利住戶燒金紙。
說明:有社區住戶建議可否請管委會購置燒金紙用金爐以利拜拜使用。
決議:有鑑於避免空污問題影響環境及空氣品質,如有燒金紙問題可請環保局
     統一收集。
伍、下次會議時間
決議:下次月例會時間定於104327(星期五)晚上8點舉行。
柒、主席宣布散會。
主席簽核:_____

進入社區請脫安全帽.



 公 告

主旨:外送人員進入社區注意事項
說明:(1)為維護社區門禁及進出入
       人員管控確保社區安全。
    (2)自即日起凡進入社區外送
      人員一律先辦理訪客登記    
      手續並脫掉戴安全帽及口
      罩,完成後使得進入社區。
    (3)如未能辦理以上手續將禁
      止進入社區並通知住戶至
      大門口領取。
      『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夏綠第社區管理委員會 敬啟104.2.4   

梯間禁放雜物公告



  公 告

各位親愛的住戶:
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第二項規定 
 住戶不得於私設通路、防火巷弄、開放空間、
 樓梯間、共同走廊、防空避難設備等處所堆
 置雜物。如違反以上條例,可報請主管機關
 處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
 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
 梯間(各樓層樓梯、住家門口 
 、電梯口)屬逃生避難空間,
 請勿擺放鞋櫃、鞋子雜物等
 物品,如需擺放請勿超越地
 板接縫線(牆壁與接縫線距離
 30公分)以免妨礙通行,敬請
 配合。
           夏綠第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敬啓 104.3.3

對講機公告



  公 告

各位親愛的住戶:
如果貴住戶的對講機有需要
更換請至管理室登記,管委
會將統一採購以降低售價。
本次採購之對講機為數位式
機組如果社區總採購數量超
10組以上優惠價每組
1200元,如果採購數量10
組以下每組則為1300元,
本機組保固一年,報價費用
為到府裝機不含線路故障及
其他維修工資。
           夏綠第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 敬啓 104.3.14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對“住戶”之相關限制&罰則 暨 “管委會”之職責



  公 告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對住戶之相關限制&罰則管委會職責

3 ‧三、專有部分:指公寓大廈之一部分,具有使用上之獨立性,且為區分所有之標的者。
4 ‧區分所有權人除法律另有限制外,對其專有部分,得自由使用、收益、處分,並排除他人干涉。
5 ‧區分所有權人專有部分之利用不得有妨害建築物之正常使用及違反區分所有權人共同利益之行為
6 ‧住戶應遵守下列事項:一、於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行使其權利時,不得妨害其他住戶之安寧、安全及衛生。
7 ‧公寓大廈共用部分不得獨立使用供做專有部分。其為下列各款者,並不得約定專用部分
一、公寓大廈本身所占之地面
二、連通數個專有部分之走廊樓梯,及其通往室外之通路門廳;社區內各巷道防火巷弄
8 ‧公寓大廈周圍上下外牆面樓頂平臺及不屬專有部分之防空避難設備
其變更構造、顏色、設置廣告物、鐵鋁窗或其他類似之行為,除應依法令
規定辦理外,該公寓大廈規約另有規定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已有決議,經
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完成報備有案者,應受該規約或區分所有權
人會議決議之限制。
公寓大廈有十二歲以下兒童之住戶,外牆開口部陽臺得設置不妨礙逃生
且不突出外牆面之防墜設施。防墜設施設置後,設置理由消失且不符前項
限制者,區分所有權人應予改善或回復原狀
住戶違反第一項規定,管理負責人管理委員會應予制止,經制止而不遵
從者,應報請主管機關依第四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處理,該住戶並應於一個
月內回復原狀。屆期未回復原狀者,得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回復原
,其費用由該住戶負擔
15 ‧住戶應依使用執照所載用途及規約使用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不得擅自變更。住戶違反前項規定,管理負責人管理委員應予制止,經制止而不遵從者,報請直轄市、縣 () 主管機關處理,並要求其回復原狀
49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直轄市、縣 () 主管機關處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
二、住戶違反第八條第一項或第九條第二項關於公寓大廈變更使用限制規定,經制止而不遵從者。
夏綠第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敬啟 104.4.13